师德规范

betway必威中文正版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

时间:2022-10-20 作者:乔万俊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

(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激发全校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坚持教育为主,充分信任广大教师能通过教育和自我修养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四)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以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统一。

二、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对象是全校专兼职教师。

三、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长:张卫平刘敏涵

副组长:孟繁增

员: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宣传部、工会、纪委监督检查室等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

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

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有关情况的收集、汇总。二级学院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具体组织本学院专兼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 6 个方面。

五、考核程序

师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教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作出考核评价等次。考核程序为:个人自评、综合评议、确定等次、反馈结果、做出评定结论、结果公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结果存入教师人事档案。

(一)个人自评。主要由教师本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要求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并填写《师德师风考核表》,上交所在二级学院。

(二)综合评议。由二级学院组织对教师个人《师德师风考核表》进行审核评议,并对照《师德师风考核测评表》做出考核评价等次结论。

(三)结果反馈。由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要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四)结果公示。教师本人同意对自己的综合考核评定结果。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面向本学院师生公示5 个工作日。

六、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师德事迹突出,有先进典型事例,在本单位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师德考核可为优秀,优秀比例不超过二级学院参评教师总数的15%。评定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须写出详细事实说明。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一)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损害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合法权益、宣扬邪教、封建迷信和其它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的;

(二)有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以陈旧的教学内容和落后的教学方法敷衍学生、拒绝学生合理要求的;

(三)有压制打击不同学术流派和学术观点的专制行为;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的;

(四)有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谋取个人私利的;有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就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五)有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其家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通过向学生推销书刊等商品获取利益的;

(六)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表彰为师德楷模的,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等评选时优先考虑。

(三)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警告、记过处分期间,教师职务(职称)评审、评优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四)每年度的师德考评结果记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

本考核暂行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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