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2011年07月03日 21:11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1.递交实习考核鉴定表。(填写规范,须有单位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2.递交学生证、磁卡、借阅的图书等。

3.公寓配备物品及教室公共物品须完好无损,否则将由公寓办或物业中心给予处罚。

4. 现场填写专业调查表。(实事求是,认真填写)

5.欠费学生先在财务处交清学费,持交费凭据申请离校申请表。

6.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毕业手续的学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提供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代理人必须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和代理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7.妥善保管好自己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如有丢失将无法补发。

8.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尽快离开学校。

9.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应认真工作,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觉悟,并将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成绩及时向分院汇报。

10.欢迎全体毕业生为经管分院的发展和学生的成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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